杭州银行第十期西湖借记卡消费积分活动细则
一、活动有效期 1、本期消费积分活动有效期自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。 2、本期消费积分活动兑领积分礼品期限为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0日,过期则视同放弃本消费积分活动积分礼品兑领。
二、活动参与对象 持有杭州银行系列西湖借记卡的持卡人均可参与本活动。
三、全程积分方法 1、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,持西湖借记卡在注有“银联”标识的POS上进行刷卡消费,按实际单笔结算金额,满人民币一元即产生积分一分。 2、境外消费按清算时所折合的人民币金额计算积分,满人民币一元即产生积分一分。 3、本行在特殊促销活动期间,可在一定范围内提高积分计算方法,并通过网点或媒体公告后生效。 4、低扣率、零扣率及特殊类型商户不计算积分,包括但不限于:房地产类、批发类、汽车销售类、博彩业、证券类支付、公用事业、医疗机构、政府机构、慈善及非盈利性机构、网上交易、帐篷和遮阳篷商店、院校类收费、法律服务、电话费、保险费、纳税、代缴费业务等均不计算积分。 5、西湖借记卡内剩余的以前年度消费积分可等值计算为本期活动积分。 6、持卡人换卡后,卡内原有积分自动转移到新开西湖借记卡内。 7、持卡人销卡时,卡内未兑领的积分同时消除。 8、单笔刷卡消费限送30000分。
四、积分礼品兑领方式 1、当西湖借记卡卡内积分已经累积达到某一兑领积分礼品的标准时,持卡人可在规定兑领积分礼品的期限内,持卡前往杭州银行积分兑领网点兑领相应档次的积分礼品,兑领同时卡内相应的积分数予以扣除。卡内剩余积分继续有效,并可在活动期间继续累积和兑领积分礼品。 2、持卡人须凭西湖借记卡以及卡密码兑领积分礼品。凡凭密码兑领积分礼品的,本行均视同持卡人亲自领取。 3、同一档次的礼品以先领先得为准,如遇某类积分礼品兑完,本行可提供价值相当的其它礼品供持卡人选择。 4、所有积分礼品离柜后均不予退还、退换或退积分。 5、同一身份证下多张(限三张)杭州银行借记卡积分可合并兑领礼品。
五、个人积分查询 活动开展后持卡人可到本行各营业网点或通过本行客服电话96523查询个人积分情况。
六、法律关系 1、 本行与提供消费积分活动礼品的供应商并无合伙、经销、代理或共同出卖人、广告媒体或保证人关系,礼品质量或与礼品相关的售后服务问题,均由礼品供应商或生产厂商负责,本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。 2、西湖借记卡内积分仅适用于本消费积分活动,在兑领礼品前并不构成持卡人资产。
七、其它事项 1、本行保留对本消费积分活动细则条款解释权,有权根据需要修订本细则中的条款,并于媒体或网点公告后生效。 2、杭州地区领奖地点:
| 官巷口支行 |
萧山支行 |
淳安支行 |
| 总行营业部 |
富阳支行 |
建德支行 |
| 滨江支行 |
桐庐支行 |
下沙支行 |
| 城北支行 |
城西支行 |
南星支行 |
| 江城支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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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兑领网点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)
3、活动咨询 :持卡人可通过本行各营业网点咨询有关活动情况,也可拨打客服电话96523 进行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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